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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复学复课时间确定:高中7月10日、初中8月10日

时间:2020-06-30        来源:       浏览量:

       武汉市复学复课安排出炉!

       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非毕业年级:7月10日复学,7月31日起放暑假。

       初中阶段初一、初二年级:7月5日结束线上教学,师生休假;8月10日返校复学,至8月30日结束。

       小学及幼儿园:7月5日起放暑假。

       高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确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按照往年惯例开学。

       除小学六年级外,小学、初中各年级不安排期末考试。全市小学、初中7月5日结束线上教学,各年级均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本学期和学年考评。小学六年级于6月30日组织线上毕业考试;其他各年级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后组织教学摸底检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道德与法治等以外的其他学科,在学期结束前,学校将采取专题教学的方式精讲重点内容,同时指导学生自主阅读学习,武汉市教科院将提出指导性意见。


遇极端高温天气将及时调整复课安排

       目前,武汉高三、初三两个毕业年级已分别于5月6日、5月20日开学。为落实差异化、错峰、分批次开学要求, 高考后,即7月10日,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两个非毕业年级将复学至7月31日;初中两个非毕业年级安排在8月返校。

       会上公布,安排初一、初二年级8月10日返校复学,既不影响初三教学备考和中考,也可实现和秋季学期的有效对接,可确保良好教育教学秩序。此外,武汉目前进入梅雨季节,是一年之中天气最热的时期。按照武汉天气特点,立秋之后天气渐凉,安排初一初二学生8月10日复课较为合适。

       为防范复学后出现高温天气,市教育局已做好工作预案:一是如遇极端高温天气情况将适时调整复课安排,适当缩短每天教学时间;二是做好学校教学场地防暑降温准备,如安装空调、组织冰块等。


通过评估认定的校外培训机构7月10日后可线下复课

       即日起,合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线下复课。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认定通过后,允许正式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7月10日。

       对已准予线下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武汉将严格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将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间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整改完成后须重新按规定程序评估认定通过方可复课。

       未经评估认定通过,擅自线下复课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武汉还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区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将定期公示经各区检查合格准予线下复课培训机构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可按流程申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才能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具体针对武汉而言,是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含经备案的教学点)。

       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 其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武汉市幼儿园开学时间,不纳入此次线下复课对象;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合规成人类培训机构可参照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线下复课;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应先在属地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办学许可,再按程序申请线下复课。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工作流程有序进行。


怎么申请

一、自查自评

       由机构先对照《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标准》11条和《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工作指南》30条认真准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完善各类制度。

二、书面申请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机构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线下复课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三、评估认定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培训机构申请情况,组织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及街道等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对未达到线下复课标准的培训机构,指挥部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评估认定后再行复课。

四、公示承诺

       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各区教育部门统一在官网公布培训机构名称和地址,培训机构同时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坚持学员自愿原则,机构不得强制,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学员参加线下培训。


关于复学复课后学生的个人防护及学校进餐住宿等方面防控措施发布会上也给出了建议:

01、学生应自行常备和随身携带口罩

       会上介绍,根据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5月7日发布的最新版《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关于科学佩戴口罩的要求,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目前,武汉为低风险地区,复学复课后,学生应自行常备和随身携带口罩。学生在上学、放学路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人群聚集或与他人有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校园后,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通风良好的环境下,可以不佩戴口罩。

       如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了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时,应当取出随身携带的口罩佩戴,并按照相关防控要求,由学校通知家长及时就医。佩戴口罩前应洗手,在戴口罩过程中,避免接触到口罩内侧面,减少口罩被污染的可能。戴上后,轻轻按压鼻翼、脸颊处使口罩服帖,减少空隙。


02学生应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

       学生如何做好个人防护?会上介绍,学生要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的好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自觉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减少人员聚集。上学和放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与公共物品、人员接触,尽量不近距离面对面。

       入校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清洁洗手后进入教室。课间活动时,自觉做到不串班、不近距离交谈。放学回家后,安排好作息时间,注重营养,保持合理睡眠。


03教室应每天至少开窗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会上介绍,空调使用前,学校应及时按照规范要求,对空调过滤网和空调机身进行清洗消毒。空调的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在使用空调时,应保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并能确保各房间和教室独立通风。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也要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04学校对餐(饮)具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会上介绍,学校要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条件允许,学生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

       进餐时,建议学生错峰用餐、自带餐具,学校通过控制用餐人数、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保持用餐合理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05学校对住宿学生管理应实施晨、午、晚检

       住宿学生要服从学校安排管理,配合晨、午、晚检,进入宿舍楼时主动测量体温,不串门,不留宿人,连床可采用"脚对脚"的方式就寝。

       学生做好个人健康管理,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遵守咳嗽礼仪,每日监测体温,如感觉发热或不适应主动报告学校,不要带病坚持上课。

       保持宿舍环境卫生,学生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环境物表消毒。宿舍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需开空调,应待学校彻底清洁空调后使用。口罩、纸巾弃置有盖垃圾桶内,及时丢弃。

       住宿学生尽量不要外宿。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在外出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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